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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

2003年12月5日至7日,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参加了在广州举行的“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暨2003专业委员会年会”,与来自全国及海外的政府官员、法学专家、律师同行及法律实务部门的资深人士进行了广泛的交流和探讨,并和与会代表共同签署了第三届中国律师论坛《广州宣言》。12月6日上午,应论坛组委会的邀请,我所周红民主任作为四川唯一作主题演讲的律师代表,就“电信法律服务的业务拓展”作了精彩的讲演,得到与会者的强烈共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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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日,事务所主任周红民出席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传达了中共四川省委政协工作会议精神,审议了向九届四次常委会提交的关于《四川缺电的原因及对策》调研报告,总结了2003年度经济委员会工作并研究了2004年的工作。
2003年11月15日,由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司法厅、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中国律师》杂志社联合主办,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承办的“纪念《公司法》颁布十周年学术研讨会”在成都岷山饭店隆重举行。
这次研讨会是为纪念《公司法》颁布十周年而举行的一次全国性学术盛会,也是今年来法学界纪念《公司法》颁布十周年的第一次专题性会议,同时还是一次由律师事务所独立承办的高规格学术会议。本次研讨会深入系统地总结了《公司法》颁布十年来的经验教训,并就《公司法》修改的重大理论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会议取得了圆满的成功,为今后公司法的修改提供了必要的理论准备,推动了修改《公司法》的立法进程。
来自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司法厅、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律师》杂志社、中国证监会有关机构、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省律师协会、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都海关、中国贸促会四川省分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国电信集团四川省公司、四川公用信息产业有限责任公司、成都电业局、湘财证券有限公司、成都证券经纪有限公司、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大陆(集团)有限公司、台北华信联合法律服务所、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信言律师事务所等全国各地包括台湾地区的57家单位150余位专家学者及实务部门的资深专业人士参加了此次会议。参加本次会议的专家学者围绕着《公司法》修改的指导思想、立法原则、公司法的体系安排、公司资本制度、公司治理结构、股东权利保护以及公司的社会责任等议题进行了专题研讨。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文敬教授、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四川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张晓勇、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赵万一、《中国律师》杂志总编、研究员刘桂明、四川省社科院副院长、研究员周友苏、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高晋康、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李平、中国证监会的张子学处长、朱焕强博士等十余位嘉宾作了大会主题发言,四川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处长龚毅致闭幕词,会议收到了50余篇学术论文。
本次会议还得到了法制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中国律师》、成都日报、华西都市报、《四川审判》、四川卫视、成都电视台等媒体的强烈关注,有关媒体还进行了专题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广泛的影响。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通过承办此次学术研讨会,增强了事务所与立法机关、司法部门、政府机构、学术界的联系和交流,提高了本所成员的学术素养和理论境界,推动了本所建立学习型、研究型的专业化律师机构的步伐,也为律师机构独立承办大型高规格学术会议提供了成功的范例。图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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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5日 事务所主任周红民作为四川省政协特邀委员出席了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的由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四川省工商业联合会、四川省总商会、四川省互惠商业(集团)公司主办的“蜀商文化与川企发展峰会暨互惠十周年庆典活动”,同与会的省市领导、知名企业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欢聚一堂,共论蜀商文化。
2003年9月19日-21日 全所员工前往米亚罗风景区休闲度假。 图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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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8月26日 全所召开2003年度中期总结会议,对员工进行了半年度绩效考核,并对事务所下半年度的工作做出整体部署。
2003年8月25-30日 李杰律师受成都电业局邀请,与电业局有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赴新疆、甘肃等地进行了为期6天关于电力工程建设的风险控制与管理的专题考察。
2003年8月5-11日 我所周红民、李庆梅、叶伟律师为成都华成股份有限公司作合同法、商品房交易、物业管理等法律知识讲座。
2003年8月9日 我所律师参加四川省律师协会举办的律师刑事辩护业务培训。
2003年7月28日 李杰律师受成都电业局邀请,为电力系统建安企业进行合同法培训。
2003年7月 我所周红民主任代表事务所参加由四川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小组、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律师协会联合组织的律师团,深入社区对刑释解教人员和服刑在教人员亲属开展法制宣传和专项法律服务,受到群众的热烈欢迎,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
2003年7月15日 李杰律师受邀对成都科星电力电器公司进行合同法培训。
2003年5月28日 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聘请我所担任其法律顾问。
2003年5月 周红民主任受邀担任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四川调解中心调解员。
2003年4月 我所周红民主任被聘为九届四川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特邀委员。
2003年2月8日 受四川三股民委托,我所张剑律师飞赴沈阳,在羊年的第一个工作日(2月8日)向沈阳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状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在2003年2月1日生效,并由此扩大了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范围后,全国首例股民根据财政部处罚决定向法院起诉上市公司的案件。中央电视台中国证券报道、《上海证券报》、成都电视台经济频道、《华西都市报》、《成都日报》等各大媒体相继进行了报道,该案同时引起中央电视台、《中国证券日报》、《证券市场周刊》、《二十一世纪经济报道》等多家媒体的强烈关注,在社会上引起巨大反响。图片1 图片2
2003年1月16日 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与《华西都市报》证券部联合推出证券索赔律师咨询热线,就因虚假陈述受损后如何进行证券索赔等问题接受广大股民咨询,为此,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还特地为广大股民提供“零风险索赔”服务。“零风险索赔”推出后,激起了广大股民共鸣,索赔咨询热线更是引起了股民的强烈关注,虚假陈述的受害者纷纷就索赔事宜向律师进行咨询并提供相关资料。至2003年1月21日,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已接受股民电话咨询170多人次,接待股民21人次。
2003年1月25号 全所召开年终总结暨员工年终绩效考评会。
2003年1月 《中国律师》杂志2003年第一期刊登了该社副总编陈秋兰走访我所后的专访文章《为信立言、以诚为本》。
2003年1月10日 四川信言律师事务所被四川省司法厅授予“省级文明律师事务所”的荣誉称号。
2003年1月9日 李庆梅律师为千和公司作关于商品房买卖法律知识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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