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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
2008年7月15日,由四川省國資委成立的四川省國資委企業改制重組專案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正式成立並在岷山飯店召開了第一次全體成員會議。大會由省國資委副主任王鳳朝主持,省國資委黨委常務副書記、主任彭渝,省國資委副主任王彬,各主要業務處室負責人以及來自省經委上市辦、四川富潤企業重組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投資銀行等機構的外部專家出席了本次會議。信言律師事務所主任周紅民以外聘專家身份入選評審委員會成員並出席會議。
評審委員會由省國資委領導、處室負責人、外聘專家共計21名成員組成。評審委員會是為了把好改制重組專案的審核關,保證改制重組專案的合法合規性及可操作性,由省國資委主任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成立。其工作職責為按照省國資委的授權或委託,對省屬企業改制重組項目進行評審,並對項目方案是否可行進行決策,或向省國資委提供建議意見。評審委員會主任由省國資委黨委常務副書記、主任彭渝擔任,副主任由省國資委副主任王彬、王鳳朝擔任,成員由省國資委考核分配處、統計分析處、企業改革處、企業改組處等各處室負責人,省經委上市辦、四川富潤企業重組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投資銀行等機構的外部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省國資委改革處,負責評審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省國資委黨委常務副書記、主任、四川省國資委企業改制重組專案評審委員會主任彭渝在會上發表了重要講話。會議介紹了評審委員會的組建情況、工作任務及四川富潤公司管理辦法和工作情況,並就四川富潤公司改革發展工作進行討論建議。會議取得圓滿成功。四川省國資委企業改制重組專案評審委員會的成立對穩定推進省屬企業改革,確保改制重組專案的合法性及規範性有著重要意義。信言律師以專家身份入選評審委員會成員,體現本所律師在國資管理和國企改革的業務領域有著深入的理論研究水準和豐富的實踐經驗。在國資委搭建的這一國企改制重組管理平臺上,本所律師將繼續深入研究國企改制重組理論和實務,為促進國有企業規範管理作出貢獻。
2008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在成都錦江大禮堂隆重開幕。開幕式由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劉奇葆主持,省長蔣巨峰作政府工作報告。來自全省各地的891名省人大代表肩負著人民的重托出席盛會。省律師協會副會長、省國有資產法律保障協會副會長、信言律師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作為省直機關代表之一,在達州市當選為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並出席本次大會。
本次會議主要任務在於:動員全省各族人民高舉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偉大旗幟,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九次黨代會精神,為促進我省加快發展和實現全面小康而奮鬥。會議為期八天。本次會議將聽取和審查四川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審查和批准四川省200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審議四川省2007年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8年財政預算草案,批准2007年省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報告及2008年省本級財政預算;聽取和審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四川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選舉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委員,四川省人民政府省長、副省長,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選舉四川省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周紅民律師作為新一屆省人大代表出席四川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履行代表職責和行使代表權利,是社會各界對律師行業所作貢獻的充分肯定,是信言所和信言律師得到全省業界及社會認同的表現,是信言律師的至尚榮譽。人民代表肩負著代表人民群眾的利益和意志、依法參與管理國家和地方事務、監督“一府兩院”工作的任務和監督法律法規貫徹落實的神聖職責,具有重要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作為新一屆省人大代表,信言律師將樹立強烈的人民代表意識,全面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服務於“加快發展、科學發展、又好又快發展”的全省工作總體取向,為建設富裕四川、和諧四川、文明四川、開放四川、生態四川作出應有貢獻。
2007年
2007年7月31日,信言律師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應邀參加由省中小企業局召開的“四川省中小企業科技諮詢專家團成立大會暨四川省中小企業法律維權服務活動啟動儀式”,各地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人、四川省中小企業科技諮詢專家團成員、首批中小企業法律維權服務單位負責人出席了此次會議。信言律師事務所被省司法廳、省中小企業局聯合授予“四川省中小企業法律維權服務單位”
2007年7月16日,省高級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產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等規定及各機構申報材料,經省高級人民法院評審委員會審核評定,信言律師事務所成功編入了《企業破產案件管理人名冊》,並順利通過異議期,我所於2007年8月8日參加了抽籤排序會議,正式取得了企業破產管理案件法律服務的資格。
2007年1月5日至6日,四川省第六次律師代表大會在成都隆重舉行。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省律協第五屆理事會工作報告,通過了《四川省律師協會章程》,選舉了新一屆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及會長。信言律師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作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省律師協會第五屆理事和省律師協會公司法律業務專業委員會主任,憑藉其良好的聲譽和執業素質及投身于律師隊伍建設的奉獻精神,通過積極廣泛地參與律師行業活動和社會公眾服務活動,贏得了與會318名律師代表的認同,當選為新一屆副會長。
2006年
2006年11月3日, 信言律師事務所與川投集團、華西集團、錦江賓館、省國資委政策法規處等五家單位共同發起設立的四川省國有資產法律保障協會在成都金河賓館召開成立大會,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當選為副會長。包括央屬企業、省屬及市(州)屬企業、律師機構及科研單位在內的73家團體會員及146名個人會員的代表和嘉賓參加了成立大會。會上,省委副書記、省國資委書記甘道明、省國資委主任李成雲等領導出席大會並作了重要講話。
2006年9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公佈省級機關國有資產管理仲介機構備選庫名單的公告,信言律師事務所以良好業績入選備選庫。
2006年5月12日-13日,信言律師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參加了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西南政法大學主辦,重慶市律師協會承辦,在重慶舉行的“第三屆中國青年律師論壇”,來自全國各地的200余名專家、學者和優秀青年律師圍繞主題“十年情,百年夢”展開討論,重點回顧了創立中國律師制度100周年和《律師法》頒佈10周年的歷程,探討當代中國青年律師的職責與使命。我所周紅民主任在論壇上作了主題為“從專業律師到非專業型律師-青年律師成長中的辯證法”的精彩演講,得到與會者的普遍認同與強烈共鳴。 2006年4月18日,成都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公佈律師事務所備選庫入庫候選名單的公告,信言律師事務所以良好業績入選備選庫,取得為市國資委和市屬國有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
2006年3月22日-3月23日,信言律師事務所應邀參加四川省國有企業監事會舉辦的“學習新《公司法》、提升監督效能”研討會,主任律師周紅民發表精彩主題演講,得到與會人員的高度評價。
2006年1月,經四川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信言律師事務所與四川省投資集團公司、四川華西集團有限公司、四川錦江賓館、省國資委政策法規處等五家單位共同發起設立「四川省國有企業法律協會」。「協會」現已完成各項籌備工作,正式向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信言律師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被推薦為協會理事及副會長人選,事務所合夥人李慶梅等5名律師作為個人會員申請加入協會。
2005年
2005年11月3日至5日,「第五屆中國律師論壇」在天津舉行。信言律師事務所提交的參會論文一《開辦單位出資不實在國有企業產權轉讓或改制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及對策》被評為論壇「優秀論文」。
2005年7月,信言律師事務所加入四川省房地產業協會,擔任該協會副會長單位,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擔任該協會副會長。
2005年6月14日-6月16日,第六次全國律師代表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召開,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作為全國律師代表出席本次大會,並當選為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
2005年3月22日-24日,信言律師事務所周紅民、葉偉律師作為全省法律服務部門的代表參加了在蓉召開的四川省法學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信言律師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在會上當選為四川省法學會第五屆理事會理事。
2005年3月,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作為四川律師界的唯一代表,被正式聘任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系常設於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的國際知名商事仲裁機構,其仲裁裁決可在世界140多個國家和地區得到承認和執行。圖片1 圖片2
2005年3月22日-24日,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合夥人葉偉律師作為法律服務部門的代表參加了在蓉召開的四川省法學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張學忠,省委副書記、省長張中偉,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李崇禧同志均到會並作重要指示或講話。大會聽取並通過了第四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通過了修改後的《四川法學會章程》,對省法學會的性質、奮鬥目標的表述也作了修改和調整,並選舉產生了新一屆理事會成員。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在會上當選為四川省法學會第五屆理事會理事。
2005年1月15日,作為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的發起單位和四川地區唯一的核心成員所,信言律師事務所與湖南通程律師集團事務所、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集團(昆明)事務所等來自全國二十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有志於推動中國知識產權保護進程的知名律師機構共同創建的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正式成立。該業務協作網是集自願性、學術性、業務性於一體的律師專項維權業務協作組織。事務所主任周紅民為中國律師知識產權維權業務協作網理事。圖片1 圖片2
2005年1月9日,信言律師事務所以良好的執業操守、專業的服務水準、良好的社會形象被省司法廳、省律協授予「四川省誠信執業先進律師事務所」榮譽稱號,同時,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亦獲得
「四川省優秀律師」榮譽稱號。圖片1 圖片2 圖片3 圖片4
2004年
2004年10月23日至24日,我所周紅民主任作為四川唯一作主題演講的律師代表在「第四屆中國律師論壇暨首屆青年律師論壇」上作了題為《律師事務所的市場營銷》的精彩演講,得到與會者的普遍認同與強烈共鳴,其參會論文《如何走向專家型律師》被評為論壇「優秀論文」,入選《第四屆中國律師論壇百篇優秀論文》,充分展示了四川律師的風采。圖片1 圖片2 圖片3 圖片4
2004年9月,西南政法大學與本所簽訂「建立教學實習基地協議」,本所將為西南政法大學學生提供參與實踐活動的平台,並幫助學校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際工作能力;同時,也進一步密切了本所與西南政法大學的聯繫,為本所提供了良好的人才後備資源。圖片1
2004年7月25日,信言律師事務所圓滿完成省律協公司業務專業委員會的籌建工作。公司業務專業委員會將承擔起指導四川律師在公司業務領域執業活動的職責,還將在促進四川律師在公司業務領域執業水平的提高,拓展公司業務領域的法律服務,推動和完善公司領域內的立法、執法、司法、法律監督活動等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圖片1 圖片2 圖片3
2004年6月21日,本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作為四川省政協民主評議組成員,參加了省政協召開的全省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民主評議總結大會,完滿完成省政協交辦的民主評議工作。
2004年6月15日-6月17日,本所主任周紅民律師隨由四川省委副書記、省長張中偉率領的各市州和省級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四川省黨政代表團赴澳門,參加"四川-澳門合作發展周"活動,為大會組委會、參會有關企業、部分項目談判提供了優質的法律服務。圖片1 圖片2
2004年5月,本所合夥人葉偉律師、李慶梅律師接受四川省招商引資局聘請,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為該局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並協助該局不斷創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資水平,為國內外投資者提供更專業、更優質的投資服務。
2004年3月-5月,在四川省律師協會各專業委員會召開的籌備會議上,本所主任周紅民律師被選為四川省律協金融證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合夥人李傑律師、葉偉律師分別擔任省律協房地產(建築)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2004年2月,信言律師事務所受法制日報社邀請,擔任《法制日報》法律服務專刊的法律顧問。信言律師事務所是西南地區唯一一家擔任《法制日報》法律服務專刊法律顧問的律師事務所。
2004年1月12日,受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律師協會的邀請,周紅民律師代表本所作為全省律師界"圍繞三個轉變,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成績突出的省直屬四家律師機構和兩家市州律師機構之一,在四川省律師協會五屆三次理事會議上作了題為"創新業務拓展思路,增強律師同業合作"的主題演講,向與會者交流了事務所取得的先進經驗和成果。
2004年1月,周紅民律師作為省政協經濟委員會特邀委員和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專家被選聘為四川省政協民主評議組成員,參加2004年上半年省政協對全省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民主評議工作。
2003年
2003年12月5日至7日,四川信言律師事務所參加了在廣州舉行的「第三屆中國律師論壇暨2003專業委員會年會」,並應論壇組委會的邀請,我所周紅民主任作為四川唯一作主題演講的律師代表,就「電信法律服務的業務拓展」作了精彩的講演,得到與會者的強烈共鳴。圖片1 圖片2
2003年11月15日,四川信言律師事務所成功承辦了由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司法廳、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中國律師》雜誌社聯合主辦的「紀念《公司法》頒布十週年學術研討會」。本次研討會深入系統地總結了《公司法》頒布十年來的經驗教訓,並就《公司法》修改的重大理論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推動了修改《公司法》的立法進程。本次會議得到法制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中國律師》、成都日報、華西都市報、《四川審判》、四川衛視、成都電視台等媒體的強烈關注。
2003年7月 我所周紅民主任代表事務所參加由四川省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小組、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律師協會聯合組織的律師團,深入社區對刑釋解教人員和服刑在教人員親屬開展法制宣傳和專項法律服務,受到群眾的熱烈歡迎,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
2003年5月28日 我所擔任國家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常年法律顧問。
2003年5月 周紅民主任應邀擔任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四川調解中心調解員。
2003年4月 受上市公司西昌電力委託,我所作為收購工作組法律部負責人為西昌電力收購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全國十大綜合性券商)並購一案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信言律師在該並購案中發揮精湛的公司法律業務水平,為收購方擊敗潛在收購人上海某知名信託投資公司、某大型中央企業,發揮了關鍵的作用。
2003年4月 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被聘為九屆四川省政協經濟委員會特邀委員。
2003年2月8日 我所合夥律師張劍受四川三股民委託,向瀋陽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狀告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干規定》擴大法院受理此類案件的範圍後,全國首例股民根據財政部處罰決定向法院起訴上市公司的案件。中央電視台、《中國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證券市場週刊》、《二十一世紀經濟報道》、成都電視台經濟頻道、《華西都市報》、《成都日報》等多家媒體相繼報道了該案或給予強烈關注,並稱之為「羊年證券第一案」。
2003年1月16日 信言律師事務所為因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受損的股民提供「零風險索賠」服務,並與《華西都市報》聯合推出證券索賠律師咨詢熱線,引起廣大股民強烈共鳴。
2003年1月 我所獨具特色的「信言文化」得到業界的強烈關注,為此,《中國律師》雜誌副總編陳秋蘭對我所進行專訪,並撰寫了《為信立言 以誠為本》一文在該刊
2003年第一期發表。
2003年1月10日 四川信言律師事務所被四川省司法廳授予「省級文明律師事務所」的榮譽稱號。
2002年
2002年10月19日,20日 我所作為“中國律師論壇”的創始成員所和西部律師事務所代表之一,參加了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上海律師協會、《中國律師》雜志社共同主辦的,在上海國際會議中心召開的“第二屆中國律師論壇”,與來自全國和世界的律師同行就本次論壇的主題“在誠信原則指導下的律師事務所專業定位與專業品牌”進行了廣泛的交流和探討,並和與會代表在上海國際會議中心共同簽署了第二屆中國律師論壇《上海宣言》。10月19日下午,我所周紅民主任應論壇邀請就“律師事務所文化與事務所專業品牌”作了精彩的演講,在與會者中引起普遍認同和強烈反響,展示了西部律師的風采,讓世界聽到了來自西部律師的聲音。圖片1 圖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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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3日下午,事務所在成都市綿陽賓館義務舉辦了大型專場"股民維權現場咨詢會",主任周紅民律師就"股民維權與證券民事訴訟法律問題"向到場的眾多股民作了專題法律講座,事務所全體律師現場接受了股民的咨詢並受理了多起委託律師意向。此項活動得到了股民的一致好評,《成都日報》、《成都晚報》、四川電視台、成都電視台等蓉城各大媒體也持續關注並加以追蹤報道,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圖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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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日 事務所成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主辦的《中國律師》雜誌的協辦單位。
被西南政法大學確定為博士、碩士研究生實習基地。
為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報《人民權力報》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並主持該報法制欄目「法律顧問」。
擔任四川省政協機關報《四川政協報》的常年法律顧問,負責該報的法制部工作。
擔任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主辦的《市場與消費報》常年法律顧問。
2001年5月,本所李慶梅律師在首屆中國西部經貿洽談會 暨香港優勢博覽會召開期間,代表事務所作為應邀參會的唯一律師機構,為大會提供了優質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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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2月,周紅民主任、李慶梅律師代表事務所參 加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律師》雜誌社創辦的"首屆 中國律師論壇",並成為該論壇的創始成員所。圖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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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月22日,事務所作為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2002年四川旅遊項目招商洽談會會務組政策法律咨詢小組成員,指派徐家駿、李慶梅、王曉益等三位律師為大會會務組及參會政府、企事業單位提供優質法律服務。圖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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