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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
2011年3月16日,四川省國有資産法律保障協會第二屆壹次理事會在成都召開。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作爲律師界代表再次當選副會長,繼續擔負重要的工作職責。
2011年3月11日,“成都仲裁委員會第三屆仲裁員聘書頒發儀式暨仲裁員培訓會”在成都世紀城 新國際會展中心隆重召開。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憑借精湛的專業素養和良好的社會聲譽被聘任爲成都仲裁委員會第三屆仲裁員。
2011年3月9日,四川省水電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2011 年度第壹期6億元短期融資券成功發行。我所爲發行人成功發行提供優質法律服務。
2011年2月16日,我所作爲四川省煤炭産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發行中期票據專項法律顧問,爲四川省煤炭産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功公司發行2011年度第壹期10億元中期票據提供出色的法律服務。
2011年2月1日,我所應邀參加由省國資委組織的爲“四川礦業股份(暫定名)有限公司(籌)組建”公開招標,選聘中介機構的活動。省國資委副主任任丁,改革處、産權處負責人及主要股東單位有關負責人組成評審委員會,我所憑借國企改制及證券法律服務領域豐富的從業經驗,贏得評審委員會的肯定。
2011年1月13日,國電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2011年度第壹期6億元短期融資券成功發行。我所以勤勉盡責的專業精神和優質高效的工作態,圓滿完成了專項法律服務工作。
2010年
2010年11月19日,省律協七屆二次理事會審議通過省律協《專業委員會工作指導委員會工作規則》及委員名單,正式新設立“省律協專業委員會工作指導委員會”這壹專門委員會。我所主任周紅民當選該專門委員會主任。我所女律師李穎聰也入選該專門委員會委員。
2010年11月15日,我所爲國電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成功公司發行2010年度第壹期6億元中期票據提供出色的法律服務。
2010年10月14日,我所爲四川省煤炭産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5億元“10川煤債”成功發行提供法律服務。這是繼四川省煤炭産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成功爲發行“07川煤債”後與信言所的再次合作。
2010年9月21日,我所爲四川省水電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2010 年度第壹期6億元短期融資券成功發行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工作。
2010年8月16日,經四川省律師協會推薦,我所與若爾蓋縣人民政府簽訂常年法律顧問合同,爲促進政府依法行政,推動民族地區社會、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2010年7月15日,由四川化工控股、川煤集團、川投集團、鐵投集團、泸州興泸集團共同出資24億元,總投資額約107億元的的四川煤氣化有限公司(籌)舉行中介機構比選會。我所憑借在國企改制及證券法律服務領域的良好聲譽中選。
2010年7月7日,我所主任、省人大代表周紅民出席省法院“2010年上半年工作彙報會暨征求意見會”,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書記,省人大副秘書長等領導出席了本次會議,省法院副院長以及各庭室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
2010年5月24日至26日,四川省第七次律師代表大會在成都市望江賓館召開。大會産生了四川省律師協會新壹屆領導機構,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再次當選,連任新壹屆省律師協會副會長,繼續履行重要職責,並被省司法廳、省律協授予“四川省優秀律師”榮譽稱號。
2010年3月,受四川省國資委委托,我所啓動展開《四川發展監管及運行若幹問題研究》的專項課題研究工作。體現出我所在國資監管、國企改革領域較高的理論研究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驗,以及與國資監管機構良好的交流氛圍和合作基礎。也是對我所律師多年致力于國企改革服務和理論研究的充分肯定和認可。
2009年
2009年12月,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組建西南聯合産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的通知》(川府函[2009]287號),由四川發展(控股)有限公司、成都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區國有資産經營公司等股東共同出資設立的西南聯合産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挂牌成立。我所以勤勉高效的工作態度,爲西南聯合産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設立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務。
2009年8月,我所應邀參加四川省煤炭産業集團旗下水泥板塊劍閣川煤廣旺水泥有限責任公司改制上市中介機構必選活動,我所憑借在銀行間證券業專業服務的良好業績,以優異成績在衆多知名律師事務中脫穎而出,成功中選。
2009年5-7月,我所爲國電大渡河流域水電開發有限公司成功發行12億元企業債券、6億元短期融資券提供了優質高效的專業服務。我所律師以嚴謹高效的專業素養和勤勉盡責的工作態度,贏得了客戶及合作夥伴的良好評價。
2009年5月,我所成功爲四川發展向四川省機場集團有限公司注資30億元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得到客戶的充分肯定。
2009年3月,四川省水電投資經營集團有限公司成功發行15億元短期融資券。我所作爲發行人水電集團的專項法律顧問,以優質高效的專業精神和勤勉盡責的工作態度,圓滿完成了專項法律服務工作。
2009年11月18日上午,中國貿促會四川調解中心在錦江賓館隆重召開第四次換屆會議。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受聘擔任中國貿促會四川調解中心調解員並作爲30名調解員的代表在會上作了精彩發言。
2009年6月16日,省國資委組織召開“四川發展監管與運行研討會”,四川省國資委主任彭渝、 副主任雷建、王彬及國資委各部門負責人、四川大學、西南財大、電子科大等高校專家出席會議。我所周紅民、辜波等四名律師作爲《四川省省級産業性投資公司管理理論與實務若幹問題研究》課題的具體承擔單位代表應邀參加會議並作重要發言,得到省國資委及有關方面的高度評價。
2009年1月21日,四川發展(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並與四川發展第壹個專業性産業投資公司----四川省鐵路産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四川鐵投”)同時授牌。省委副書記、省長蔣巨峰,省委常委、省國資委黨委書記王少雄,副省長王甯,副省長李成雲,省政府秘書長余偉,省政府副秘書長蔡競,省國資委主任彭渝,省委組織部副部長劉中伯,四川發展董事長、黨委書記王彬,四川鐵投董事長、黨委書記孫雲出席儀式。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作爲參與籌建工作的律師機構代表參加授牌儀式。
2008年
2008年12月31日,四川省古敘煤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省律師協會副會長、信言所主任周紅民作爲參與籌建工作的律師機構代表應邀參加儀式。省委常委、省國資委黨委書記王少雄、副省長李成雲、省政府副秘書長蔡競、省國資委主任彭渝、省國資委黨委副書記雷建、古敘公司董事長胡謀出席儀式。籌建工作組通過公開比選程序確定信言律師事務所爲公司籌建工作的專項法律顧問。
2008年9月10 ,我所應邀參加四川省監獄管理局組織的關于爲監獄企業退出高風險生産行業進行整體搬遷暨資産處置中介機構必選活動。我所以豐富的執業經驗和良好的執業素養,爲四川省眉山監獄資産處置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2008年8月5日,我所爲四川省機場集團與香港鷹君集團就機場酒店項目提供專項法律服務。我所律師以嚴謹高效的專業素質和細致周全的服務,贏得客戶的良好評價和充分認可。
2008年8月15日,根據中國煙草總公司關于“各省市煙草公司不得向煙草行業以外的企業投資,已經投資的應盡快退出”之規定,四川省公司擬對本公司及市州公司對外投資進行清理。我所作爲四川省煙草公司作爲該項目專項法律顧問,嚴格按照財政部、中國煙草總公司關于資産處置的程序,爲此次清理提供全程法律服務。
2008年7月15日,由四川省國資委成立的四川省國資委企業改制重組項目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審委員會)正式成立並在岷山飯店召開了第壹次全體成員會議。大會由省國資委副主任王鳳朝主持,省國資委黨委常務副書記、主任彭渝,省國資委副主任王彬,各主要業務處室負責人以及來自省經委上市辦、四川富潤企業重組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産評估機構、投資銀行等機構的外部專家出席了本次會議。我所主任周紅民以外聘專家身份入選評審委員會成員並出席會議。
2008年4月2日,我所爲華西證券達州朝陽中路證券營業部同城遷址提供專項法律服務,並贏得客戶的高度評價和充分認可。
2008年1月22日,四川省第十壹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壹次會議在成都錦江大禮堂隆重開幕。開幕式由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行主席劉奇葆主持,省長蔣巨峰作政府工作報告。來自全省各地的891名省人大代表肩負著人民的重托出席盛會。省律師協會副會長、省國有資産法律保障協會副會長、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作爲省直機關代表之壹,在達州市當選爲四川省第十壹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並出席本次大會。
2007年
2007年7月31日,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應邀參加由省中小企業局召開的“四川省中小企業科技咨詢專家團成立大會暨四川省中小企業法律維權服務活動啓動儀式”,各地市州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負責人、四川省中小企業科技咨詢專家團成員、首批中小企業法律維權服務單位負責人出席了此次會議。我所被省司法廳、省中小企業局聯合授予“四川省中小企業法律維權服務單位”。
2007年7月16日,省高級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産法》、《最高人民法院審理企業破産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規定》等規定及各機構申報材料,經省高級人民法院評審委員會審核評定,我所以全國綜合排名第三的成績入選《破産管理備選庫》
2007年5月21日, 我所主任周紅民、徐家駿、譚斌律師前往小金縣考察,與小金縣人民政府洽談法律顧問事宜並簽訂了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2007年5月14日,由四川省國資委、四川省國有資産法律保障協會舉辦的第壹期“2007年度企業法律顧問繼續教育業務培訓班”在成都隆重召開。我所主任、省國有資産法律保障協會副會長周紅民律師和本所蔡揚毅律師以專家身份受邀,爲本期培訓班作了精彩授課。來自中央在川企業、省屬國有企業、金融單位以及部分省外國有企業的企業法律顧問、法律工作者共200余名參加了爲期3天的繼續教育業務培訓。
2007年4月26日,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參加了由四川省法學會主辦,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承辦的“四川省刑法學會換屆會議暨2007年學術年會”,並當選爲新壹屆四川省刑法學會常務理事。來自省人大、政協、檢察院、公安廳、安全廳、司法廳的等政法機關領導及省內刑法教學科研單位的知名學者出席了會議。
2007年4月9日上午,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作爲法律界專家,應邀至四川省社會主義學院爲中共四川省委統戰部第2期讀書班(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班)作“民營企業法律問題講座”,就企業發展中所遇到的各種法律問題展開了精彩地授課,得到了學員們的高度評價。
2007年3月30日,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蔡揚毅、何小麗、辜波律師作爲法律界專業人士,應邀參加了由四川省國有企業監事會舉辦的“2007年度監事培訓會”。我所律師就破産法及外派監事制度作了精彩的主題發言。本次會議旨在提高監事會成員業務素質,加強國企監事隊伍建設。此次培訓對四川省外派監事管理辦法的出台起到良好的理論鋪墊和推動作用。
2007年3月12日至18日,作爲成都地區5家參會律師事務所之壹,我所參加了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和中央電視台聯合開展的“2007CCTV安居法律服務月”活動,我所安排房地産方面的資深律師每天義務解答百姓在購房、居住、物業服務、社區管理、鄰裏生活等方面的問題,並針對百姓遇到的安居問題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和幫助,獲得了高度評價。
2007年3月11日,由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信言律師事務所等單位共同舉辦的“四川省法學會民法經濟法研究會國際經濟法研究會換屆暨2007年年會”在西南財經大學隆重召開。會議産生了四川省民法經濟法研究會國際經濟法研究會新壹屆領導機構,西南財大校長王裕國當選爲研究會會長,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當選研究會常務理事。來自政府部門、司法機關、科研院校、實務部門等近兩百名領導、專家、學者出席了這次會議。
作爲律師界唯壹代表,我所蔡揚毅律師就有關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制度作了精彩的主旨演講,得到與會人員的壹致好評,對外展示了我所律師的良好風采。
2007年1月5日至6日,四川省第六次律師代表大會在成都隆重舉行。本次會議審議通過了省律協第五屆理事會工作報告,通過了《四川省律師協會章程》,選舉了新壹屆理事、常務理事、副會長及會長。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作爲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省律師協會第五屆理事和省律協公司業務專業委員會主任,憑借其良好的聲譽和執業素質及投身于律師隊伍建設的奉獻精神,通過積極廣泛地參與律師行業活動和社會公衆服務活動,贏得了與會318名律師代表的認同,當選爲新壹屆副會長。
2006年
2006年11月3日, 信言律師事務所與川投集團、華西集團、錦江賓館、省國資委政策法規處等五家單位共同發起設立的四川省國有資産法律保障協會在成都金河賓館召開成立大會 , 事務所主任 周紅民 律師當選爲副會長。包括央屬企業、省屬及市(州)屬企業、律師機構及科研單位在內的73家團體會員及146名個人會員的代表和嘉賓參加了成立大會。會上,省委副書記、省國資委書記甘道明、省國資委主任李成雲等領導出席大會並作了重要講話。
2006年9月21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公布省級機關國有資産管理中介機構備選庫名單的公告,信言律師事務所以良好業績入選備選庫。
2006年5月12日-13日,信言律師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參加了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西南政法大學主辦,重慶市律師協會承辦,在重慶舉行的“第三屆中國青年律師論壇”,來自全國各地的200余名專家、學者和優秀青年律師圍繞主題“十年情,百年夢”展開討論,重點回顧了創立中國律師制度100周年和《律師法》頒布10周年的曆程,探討當代中國青年律師的職責與使命。我所周紅民主任在論壇上作了主題爲“從專業律師到非專業型律師-青年律師成長中的辯證法”的精彩演講,得到與會者的普遍認同與強烈共鳴。 2006年4月18日,成都市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布律師事務所備選庫入庫候選名單的公告,信言律師事務所以良好業績入選備選庫,取得爲市國資委和市屬國有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 2006年3月22日至23日,信言律師事務所周紅民、何小麗律師應邀參加由四川省國有企業監事會舉辦的“學習新《公司法》、提升監督效能”研討會。周紅民律師發表的精彩主題演講得到與會人員的高度評價。
2006年1月,經四川省政府國有資産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信言律師事務所與四川省投資集團公司、四川華西集團有限公司、四川錦江賓館、省國資委政策法規處等五家單位共同發起設立“四川省國有企業法律協會”。“協會”現已完成各項籌備工作,正式向有關部門辦理登記手續。信言律師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被推薦爲協會理事及副會長人選,事務所合夥人李慶梅等5名律師作爲個人會員申請加入協會。
2005年
2005年11月3日至5日,“第五屆中國律師論壇”在天津舉行。信言律師事務所提交的參會論文壹《開辦單位出資不實在國有企業産權轉讓或改制過程中的法律風險及對策》被評爲論壇“優秀論文”。
2005年7月,信言律師事務所加入四川省房地産業協會,擔任該協會副會長單位,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擔任該協會副會長。
2005年6月14日-6月16日,第六次全國律師代表大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隆重召開,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作爲全國律師代表出席本次大會,並當選爲中華全國律師協會理事。 2005年3月22日-24日,信言律師事務所周紅民、葉偉律師作爲全省法律服務部門的代表參加了在蓉召開的四川省法學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信言律師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在會上當選爲四川省法學會第五屆理事會理事。
2005年3月,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作爲四川律師界的唯壹代表,被正式聘任爲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系常設于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的國際知名商事仲裁機構,其仲裁裁決可在世界140多個國家和地區得到承認和執行。圖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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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3月22日-24日,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合夥人葉偉律師作爲法律服務部門的代表參加了在蓉召開的四川省法學會第五次會員代表大會,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張學忠,省委副書記、省長張中偉,省委副書記、省紀委書記李崇喜同志均到會並作重要指示或講話。大會聽取並通過了第四屆理事會的工作報告,通過了修改後的《四川法學會章程》,對省法學會的性質、奮鬥目標的表述也作了修改和調整,並選舉産生了新壹屆理事會成員。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在會上當選爲四川省法學會第五屆理事會理事。
2005年1月15日,作爲中國律師知識産權維權業務協作網的發起單位和四川地區唯壹的核心成員所,信言律師事務所與湖南通程律師集團事務所、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國浩律師集團(昆明)事務所等來自全國二十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有志于推動中國知識産權保護進程的知名律師機構共同創建的中國律師知識産權維權業務協作網正式成立。該業務協作網是集自願性、學術性、業務性于壹體的律師專項維權業務協作組織。事務所主任周紅民爲中國律師知識産權維權業務協作網理事。圖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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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月9日,信言律師事務所以良好的執業操守、專業的服務水准、良好的社會形象被省司法廳、省律協授予“四川省誠信執業先進律師事務所”榮譽稱號,同時,事務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亦獲得
“四川省優秀律師”榮譽稱號。圖片1 圖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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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2004年10月23日至24日,我所周紅民主任作爲四川唯壹作主題演講的律師代表在“第四屆中國律師論壇暨首屆青年律師論壇”上作了題爲《律師事務所的市場營銷》的精彩演講,得到與會者的普遍認同與強烈共鳴,其參會論文《如何走向專家型律師》被評爲論壇“優秀論文”,入選《第四屆中國律師論壇百篇優秀論文》,充分展示了四川律師的風采。圖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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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9月,西南政法大學與本所簽訂“建立教學實習基地協議”,本所將爲西南政法大學學生提供參與實踐活動的平台,並幫助學校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際工作能力;同時,也進壹步密切了本所與西南政法大學的聯系,爲本所提供了良好的人才後備資源。圖片1
2004年7月25日,信言律師事務所圓滿完成省律協公司業務專業委員會的籌建工作。公司業務專業委員會將承擔起指導四川律師在公司業務領域執業活動的職責,還將在促進四川律師在公司業務領域執業水平的提高,拓展公司業務領域的法律服務,推動和完善公司領域內的立法、執法、司法、法律監督活動等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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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6月21日,本所主任周紅民律師作爲四川省政協民主評議組成員,參加了省政協召開的全省民營經濟發展環境民主評議總結大會,完滿完成省政協交辦的民主評議工作。
2004年6月15日-6月17日,本所主任周紅民律師隨由四川省委副書記、省長張中偉率領的各市州和省級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四川省黨政代表團赴澳門,參加"四川-澳門合作發展周"活動,爲大會組委會、參會有關企業、部分項目談判提供了優質的法律服務。圖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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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本所合夥人葉偉律師、李慶梅律師接受四川省招商引資局聘請,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爲該局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務,並協助該局不斷創新招商方式,提高招商引資水平,爲國內外投資者提供更專業、更優質的投資服務。
2004年3月-5月,在四川省律師協會各專業委員會召開的籌備會議上,本所主任周紅民律師被選爲四川省律協金融證券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合夥人李傑律師、葉偉律師分別擔任省律協房地産(建築)專業委員會副主任、知識産權專業委員會副主任。
2004年2月,信言律師事務所受法制日報社邀請,擔任《法制日報》法律服務專刊的法律顧問。信言律師事務所是西南地區唯壹壹家擔任《法制日報》法律服務專刊法律顧問的律師事務所。
2004年1月12日,受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律師協會的邀請,周紅民律師代表本所作爲全省律師界"圍繞三個轉變,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成績突出的省直屬四家律師機構和兩家市州律師機構之壹,在四川省律師協會五屆三次理事會議上作了題爲"創新業務拓展思路,增強律師同業合作"的主題演講,向與會者交流了事務所取得的先進經驗和成果。
2004年1月,周紅民律師作爲省政協經濟委員會特邀委員和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專家被選聘爲四川省政協民主評議組成員,參加2004年上半年省政協對全省民營經濟發展環境的民主評議工作。
2003年
2003年12月5日至7日,四川信言律師事務所參加了在廣州舉行的“第三屆中國律師論壇暨2003專業委員會年會”,並應論壇組委會的邀請,我所周紅民主任作爲四川唯壹作主題演講的律師代表,就“電信法律服務的業務拓展”作了精彩的講演,得到與會者的強烈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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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5日,四川信言律師事務所成功承辦了由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四川省司法廳、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中國律師》雜志社聯合主辦的“紀念《公司法》頒布十周年學術研討會”。本次研討會深入系統地總結了《公司法》頒布十年來的經驗教訓,並就《公司法》修改的重大理論問題進行了深入探討,推動了修改《公司法》的立法進程。本次會議得到法制日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中國律師》、成都日報、華西都市報、《四川審判》、四川衛視、成都電視台等媒體的強烈關注。
2003年7月 我所周紅民主任代表事務所參加由四川省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工作小組、四川省司法廳、四川省律師協會聯合組織的律師團,深入社區對刑釋解教人員和服刑在教人員親屬開展法制宣傳和專項法律服務,受到群衆的熱烈歡迎,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應。
2003年5月28日 我所擔任國家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常年法律顧問。
2003年5月 周紅民主任應邀擔任中國貿促會/中國國際商會四川調解中心調解員。
2003年4月 受上市公司西昌電力委托,我所作爲收購工作組法律部負責人爲西昌電力收購華西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全國十大綜合性券商)並購壹案提供全過程法律服務。信言律師在該並購案中發揮精湛的公司法律業務水平,爲收購方擊敗潛在收購人上海某知名信托投資公司、某大型中央企業,發揮了關鍵的作用。
2003年4月 我所主任周紅民律師被聘爲九屆四川省政協經濟委員會特邀委員。
2003年2月8日 我所合夥律師張劍受四川三股民委托,向沈陽中級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和相關證據材料,狀告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這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證券市場因虛假陳述引發的民事賠償案件的若幹規定》擴大法院受理此類案件的範圍後,全國首例股民根據財政部處罰決定向法院起訴上市公司的案件。中央電視台、《中國證券日報》、《上海證券報》、《證券市場周刊》、《二十壹世紀經濟報道》、成都電視台經濟頻道、《華西都市報》、《成都日報》等多家媒體相繼報道了該案或給予強烈關注,並稱之爲“羊年證券第壹案”。
2003年1月16日 信言律師事務所爲因上市公司虛假陳述受損的股民提供“零風險索賠”服務,並與《華西都市報》聯合推出證券索賠律師咨詢熱線,引起廣大股民強烈共鳴。
2003年1月 我所獨具特色的“信言文化”得到業界的強烈關注,爲此,《中國律師》雜志副總編陳秋蘭對我所進行專訪,並撰寫了《爲信立言 以誠爲本》壹文在該刊
2003年第壹期發表。
2003年1月10日 四川信言律師事務所被四川省司法廳授予“省級文明律師事務所”的榮譽稱號。
2002年
2002年10月19日,20日 我所作爲“中國律師論壇”的創始成員所和西部律師事務所代表之壹,參加了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上海律師協會、《中國律師》雜志社共同主辦的,在上海國際會議中心召開的“第二屆中國律師論壇”,與來自全國和世界的律師同行就本次論壇的主題“在誠信原則指導下的律師事務所專業定位與專業品牌”進行了廣泛的交流和探討,並和與會代表在上海國際會議中心共同簽署了第二屆中國律師論壇《上海宣言》。10月19日下午,我所周紅民主任應論壇邀請就“律師事務所文化與事務所專業品牌”作了精彩的演講,在與會者中引起普遍認同和強烈反響,展示了西部律師的風采,讓世界聽到了來自西部律師的聲音。圖片1 圖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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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3日下午,事務所在成都市綿陽賓館義務舉辦了大型專場"股民維權現場咨詢會",主任周紅民律師就"股民維權與證券民事訴訟法律問題"向到場的衆多股民作了專題法律講座,事務所全體律師現場接受了股民的咨詢並受理了多起委托律師意向。此項活動得到了股民的壹致好評,《成都日報》、《成都晚報》、四川電視台、成都電視台等蓉城各大媒體也持續關注並加以追蹤報道,産生了巨大的社會影響。圖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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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9月1日 事務所成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主管、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主辦的《中國律師》雜志的協辦單位。
被西南政法大學確定爲博士、碩士研究生實習基地。
爲四川省人大常委會機關報《人民權力報》提供法律顧問服務,並主持該報法制欄目“法律顧問”。
擔任四川省政協機關報《四川政協報》的常年法律顧問,負責該報的法制部工作。
擔任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主辦的《市場與消費報》常年法律顧問。
2001年5月,本所李慶梅律師在首屆中國西部經貿洽談會 暨香港優勢博覽會召開期間,代表事務所作爲應邀參會的唯壹律師機構,爲大會提供了優質法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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